
近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印發《鄂爾多斯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其中指出:
鄂爾多斯在氫能產業上要向“一城、一圈、一帶”愿景目標發展,“一城”是指打造鄂爾多斯“北疆綠氫城”國家級氫能產業綜合示范區,“一圈”是指以伊金霍洛旗為先行區、帶動六旗兩區發展共同建設氫能產業發展生態圈,“一帶”是鄂爾多斯依托自身優勢沿黃河一線走出去,實現呼烏鄂包區域合作,打造河套地區及黃河中上游氫能源合作帶。
鄂爾多斯市規劃通過三個階段跨越式發展,使氫能產業迎頭趕上,在全國占據一席地位并形成較大的差異化優勢,第一階段(2023年底前)為試驗示范階段;第二階段(2025年底前)為加速推廣階段;第三階段(2030年底前)為示范成果轉化應用階段。
第一階段(2023年底前)。氫源方面,整合我市及周邊地區現有副產氫、化石能源制氫資源,適度發展小型離網可再生能源制氫,加快推進現有5個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建設,形成穩定的氫源,可再生氫和低碳氫規模達到5萬噸;制氫裝備方面,引進國內外先進的電解槽、風電、光伏等與氫能制備相配套的裝備生產企業5—6戶,實現制氫裝備本地化采購;氫燃料電池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方面,全力引進國內有實力的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企業,實現3—4戶整車,5—6戶電堆、動力系統及電堆集成所需裝備生產企業落地我市,并形成部分產能;應用場景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邊打造4個煤炭短倒運輸應用場景,在伊金霍洛旗、東勝區打造1—2個城市交通、垃圾處理等方面的應用場景,各類氫燃料電池車輛達到1500臺;加氫站布局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邊旗區布局加氫站20座;政策保障方面,完成《鄂爾多斯市油氣電氫一體化綜合能源供應站規劃》《加氫站管理辦法》,形成完備的財稅鼓勵支持政策、各類管理辦法及安全保障措施及辦法。
第二階段(2025年底前)。氫源方面,向自治區繼續爭取5—8個風光制氫一體化示范項目,全市匹配部分上網指標的制氫能力達到30萬噸以上,同時發展10萬噸以上離網制氫能力,形成40萬噸以上穩定可再生氫供應;制氫裝備方面,繼續引入與全市制氫能力相配套的制氫裝備生產企業;氫燃料電池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方面,繼續引進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企業,實現5—7戶整車,7—9戶電堆、動力系統及電堆集成所需配套裝備生產企業落地,整車制造能力達到1萬輛,形成較完備的氫燃料電池整車整備制造全產業鏈;應用場景方面,從煤炭短倒運輸延長為中長距離貨物運輸,應用場景擴大到全市,其中東勝區、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區打造10個以上的城市交通、垃圾處理等方面的應用場景,所有旗區共打造50個以上應用場景,并視情況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公務用車、冷鏈、特種車輛、快遞配送等方面的應用。全市各類氫燃料電池車輛達到5000臺以上;加氫站布局方面,在全市布局90座以上各類加氫站,保障各類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加注需求;氫化工方面,推動寶豐、國能投、中煤、中石化新星依托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開展合成氨、合成甲醇領域清潔氫替代化石能源制氫的規模化示范,并持續推進“液態陽光”技術中試擴大。
第三階段(2030年底前)。氫源方面,全市可再生氫制造規模達到100萬噸/年以上,形成完備的制氫裝備及零部件生產體系,滿足我市及周邊地區的采購需求;通過優勝劣汰,形成國內先進完備的整車、電堆及各類零部件生產體系;本市氫燃料重卡替代燃油重卡率達到30%以上,城市交通、垃圾處理等車輛替代燃油、燃氣車輛率達到15%以上,開展政府、企業、家用氫燃料電池車小型車輛的試驗示范,全市各類氫燃料電池車輛達到2萬臺;在全市布局300座以上各類加氫站;推動可再生氫在煤化工行業的規模化應用,具體包括可再生氫+煤化工生產烯烴、天然氣、油品及化工品,以及可再生氫+二氧化碳生產甲醇及下游產品等;推動建立國際領先的氫能科技創新平臺和氫能國際交流平臺,推動國內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金融機構等組成的氫能產業聯盟在我市落地,開展產業基礎研究、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人才培養。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