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氫能是一種來源豐富、綠色低碳、應用廣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發展的重要載體之一,對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深入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科學有序發展,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第一批示范城市群北京、上海、廣州,第二批河南、河北于2021年12月20日批復落地。為了促進車用氫能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規范鄭州市汽車加氫站的建設、運營和管理,保障氫燃料車輛的安全穩定運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氫能產業試點示范城市建設要求,由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借鑒國內其它城市經驗,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鄭州市汽車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目的意義
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提供經濟、安全穩定的氫源保障,有效降低車用氫能成本,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及監管模式,加強汽車加氫站管理,保障車用氫能供應,預防車用氫能安全事故,維護汽車加氫站經營者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車用氫能產業健康發展。
三、起草依據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四、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汽車加氫站(含合建站)的規劃建設、應急保障、經營服務、安全管理及相關管理活動。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內汽車加氫站管理,適用本辦法。
五、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六章29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辦法》的立法目的、依據、原則、適用范圍,以及各相關部門的職責。相關部門職責如下:城鎮燃氣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汽車加氫站發展規劃,實施汽車加氫站經營許可,加強汽車加氫站監督管理;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汽車加氫站立項(備案)等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汽車加氫站土地審批以及規劃手續辦理工作;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汽車加氫站消防設計審查及消防驗收、配套房屋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汽車加氫站應急管理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汽車加氫站氫氣質量的監督管理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主要規定了汽車加氫站規劃與建設的相關要求,明確了汽車加氫站的規劃、建設、運營應符合的法律法規文件。
第三章經營與服務,主要規定了汽車加氫站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明確了從事汽車加氫經營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以及申請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第四章安全與應急,主要規定了汽車加氫站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健全加氫站安全保障體系,制定本單位汽車加氫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明確了違反《辦法》的處理處罰。
第六章附則,對汽車加氫站和合建站進行解釋,明確《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鄭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 讀 人:趙建利
聯系方式:0371-671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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