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加快推進武漢市能源結構清潔轉型,武漢市積極謀劃氫能產業發展,提出16條支持政策。
發展目標
緊跟全球氫能產業發展前沿,以技術突破和產業培育為主線,打造創新研發、裝備制造、示范應用協同發展的中國氫能樞紐城市。
1、氫能關鍵技術自主可控
2、氫能產業集群初具規模
3、氫能示范應用廣泛開展
到2025年電堆最大額定功率達到150kW、壽命超過20000小時、膜電極鉑載量低于0.2g/kW、全產業鏈年營業收入達到500億元、規上企業達到100家、市內燃料電池汽車推廣量達到3000量,建成加氫站35座以上。
重點任務
一、實施氫能產業培育工程
建設氫能產業園區:支持主導產業區創建氫能及燃料電池產業發展園區,引導氫能相關企業在園區聚集,集中安排項目用地、報建審批、規范管理等工作。
培育氫能龍頭企業:對于本市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含)以上的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銷售收入2%-5%的比例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超額累進制階梯獎勵。
擴大氫能產業投資:對實際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的新引進氫能產業項目,各區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政策支持。對通過增資開展氫能項目的存量企業,按照其增量部分參照新引進項目辦法執行。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氫能產業投資技改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總額的8%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支持社會資本組建燃料電池汽車融資租賃平臺,降低燃料電池汽車購買成本,加強燃料電池汽車檢測能力建設。
二、實施氫能科技領航工程
開展氫能核心技術攻關:對牽頭承擔氫能領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在燃料電池整車及核心零部件領域設計揭榜掛帥項目,支持開展“卡脖子”技術攻關。
擴大氫能汽車研發制造:對本市整車企業研發并批量化生產的車型給予獎勵。燃料電池乘用車、中輕型客貨車、大重型客貨車車型累計銷售達標后分別給予6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專用車參照相應貨車標準的50%執行。
三、實施氫能設施建設工程
完善氫氣制儲運體系:落實國家、省關于氫能項目的電價優惠政策,探索在非化工園區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區域開展能源型氫氣制取項目。加快發展加氫機、控制閥組、壓縮機、儲氫罐等氫氣儲運配套產業。對氫氣運輸車輛通行給予便利。
完善加氫站空間布局:制定加氫站建設審批管理文件,鼓勵油氫合建站建設,新建加油站按照50%的比例預留加氫設備安裝空間,按照10%的比例建成合建站。
支持加氫站投資運營:對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氫站,給予20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對站內制氫設備投資額外給予設備購置成本50%、不超過200萬元資金補貼;對氫氣售價不超過35元/kg的加氫站,按照15元/kg-3元/kg逐漸遞減的標準,給予每年不超過150萬元的運營補貼。
四、實施氫能應用示范工程
探索氫能應用示范:支持氫能在能源領域的應用,鼓勵主導產業區開展分布式能源、熱電聯供系統、摻氫及供氫管網建設等示范項目并支持氫能在動力領域的應用。
促進燃料電池汽車規模應用:在市內推廣應用燃料電池汽車3000輛,在省內燃料電池汽車城市群推廣裝備漢產核心零部件車輛2000輛。
優化燃料電池車船政策支持:對在本市上牌的符合國家相關獎勵要求的燃料電池汽車,參考國家積分核算辦法核算本市生產的整車與核心零部件積分,給予車輛購買企業20萬元/分的財政獎勵。開展燃料電池船舶和叉車應用示范,獎勵辦法參考整車核算辦法執行。
優化燃料電池汽車使用環境:除限行橋梁、隧道以外,燃料電池貨車在市內行駛不受現行貨車限行路段、限行時段的限制。
五、實施氫能生態培育工程
加強規劃統籌:編制氫能產業規劃和加氫站布局規劃。建立健全氫能產業發展標準規范體系,對主導制(修)定氫能產業相關標準的企業和機構,所在區可給予資金獎勵。
加強人才保障:對氫能領域符合條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納入“武漢英才”“車谷英才”“3551”等人才計劃,市科技計劃項目予以立項資助。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加強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機構與氫能產業項目融資對接機制。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產業基金形式參與全市氫能產業化發展和示范推廣應用。加強氫能企業上市服務,打造“金種子”“銀種子”上市后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