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和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部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市委十三屆十次全會精神,根據《中共成都市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安排,市經信局起草了《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
二、工作目標
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增電、穩氣、控油、減煤和發展新能源取得成效,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推進,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供給結構、消費結構持續優化,能源安全運行和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到2025年,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50%以上,分別較“十三五”末提升5.4個百分點、5.8個百分點,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降低,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標任務。
三、主要內容
(一)《行動方案》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發揮清潔能源大省優勢,加快成都能源結構調整,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能源供給清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數字化水平,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為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堅強支撐。
第二部分工作目標。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推動增電、穩氣、控油、減煤,到2025年,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50%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降低,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標任務。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從能源消費低碳化、能源供應清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和能源安全保障等4個方面,明確16項任務。能源消費低碳化方面:明確加快生產方式低碳化轉型、加快生活方式電氣化轉型、深化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加強建筑能耗管理4項任務;能源供應清潔化方面:明確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升級改造、加快推進天然氣穩產增產、推進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積極發展綠色氫能4項任務;能源利用高效化方面:明確加快統籌資源高效利用、加快能源數字化轉型、推進能源改革試點示范、推動綜合能源利用4項任務;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方面:明確構建智能堅強電網、加快充(換)電設施布局建設、完善天然氣輸配體系、推動儲能發展應用4項任務。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頂層設計、輿論宣傳、市場運行4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制度安排。
(二)《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1.能源消費政策措施3條。一是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攻堅行動。支持燃氣鍋爐的電鍋爐替代,工業窯爐、燃氣空調等重大用能設備電能替代改造;二是加快生活方式低碳化轉型。引導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使用家用電器,采取單獨裝表,降低特色餐飲服務用電成本,實施“碳惠天府”積分獎勵制度,倡導綠色低碳生活;三是加快充換電設施布局建設。鼓勵綜合能源站建設,明確新建建筑、既有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充電樁配建比例;對公共停車場、加油氣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區和既有居民小區增設充電設施,分類給予建設補貼。
2.能源利用政策措施3條。一是加快發展綠色生產制造。實施工業節能服務行動,開展重點用能企業診斷,對節能改造給予補助;加強重點用能行業能效管理,支持落后產能淘汰;二是鼓勵社會節能降碳。支持交通領域智慧運行改造提升;探索用能預算管理,鼓勵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三是推進能源數字化轉型。打造“智慧能源云平臺”,鼓勵開展能源互聯網建設試點、分布式能源應用示范、清潔能源區域試點示范。
3.能源保障政策措施4條。一是加快堅強智能電網建設。實施“蓉耀工程”,支持新改擴建變電站投運、用戶產權配電設施移交供電企業運維管理、中心城區配電網格化改造提升;二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氫能發展利用。支持有序退出垃圾填埋,鼓勵垃圾發電、生物質發電;支持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鼓勵綠電制氫、加氫站建設運營;三是支持支持儲能規模發展和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示范推進電源、電網、用戶側建設儲能配建;鼓勵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和燃氣儲氣調峰庫。支持廢舊動力電池規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四是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支持大型燃煤電廠提效降耗改造、中小型燃煤電廠“煤改氣”和燃機調峰電廠建設。
解讀機構: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解 讀 人:鞠軍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