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氫啟未來網消息,歐盟委員會2月13日根據可再生能源指令(RED)提出了歐盟可再生氫定義的兩項授權法案。
這些法案是歐盟廣泛監管框架的一部分,旨在確保所有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s)都是由可再生電力生產的,希望能為投資者提供監管確定性,因為歐盟正努力實現其REPowerEU目標,即到2030年國內生產1000萬噸可再生氫并進口1000萬噸。
根據第一個授權法案,歐盟委員會已經明確了歐盟RED中規定氫能的附加性原則。電解槽必須與新的可再生電力生產連接,委員會表示,這是為了確保可再生氫的產生激勵可再生能源容量的增加。
歐盟委員會估計,要實現REPowerEU的目標,大約需要500太瓦時的可再生電力,占到2030年歐盟總用電量的14%。
為了考慮到現有的投資承諾,并允許該行業適應新的框架,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些規則將逐步實施,并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得更加嚴格,預計將在2028年1月1日之前開始運行的氫項目的額外要求的過渡階段。
氫啟未來網了解到,該法案的要求將適用于國內生產商以及希望向歐盟出口可再生氫的第三國生產商。歐盟委員會表示:“基于自愿計劃的認證計劃將確保無論是歐盟還是第三國的生產商都能以簡單易行的方式證明他們遵守了歐盟框架,并在單一市場內交易可再生氫。”
第二項授權法案提供了一種計算RFNBOs生命周期溫室氣體(GHG)排放的方法,考慮到上游排放,從電網獲取電力、處理和運輸時的相關排放。
此外,該方法還闡明了如何計算可再生氫或其衍生物在生產化石燃料的設施中共同生產時的溫室氣體排放。
氫啟未來網理解,根據該法案,溫室氣體排放應計算來自投入物供應、加工、運輸和分配、最終使用中的燃燒以及碳捕獲和地質儲存的節省。
當所使用電力的排放強度低于18g C02e/MJ時,氫將被視為可再生能源。從電網中獲得的電力可以被認為是完全可再生的。時間和地理顏色標準將適用。
只要一個國家的電力生產每千瓦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65克,這個例外就適用。在歐盟內部,只有法國和瑞典符合這一標準。2021年,當法國的核艦隊幾乎完全投入使用時,法國的電力排放量為56克二氧化碳當量/千瓦時。瑞典平均為28克二氧化碳當量/千瓦時。
歐盟能源專員Kadri Simson表示:“可再生氫是我們經濟高效的清潔能源轉型戰略的關鍵組成部分,也是在某些工業過程中擺脫俄羅斯化石燃料的戰略。”
“明確的規則和可靠的認證體系是這個新興市場在歐洲發展和立足的關鍵。這些授權法案為投資者提供了急需的法律確定性,并將進一步提升歐盟在這一綠色領域的工業領導地位,”Simson補充道。
H2V戰略主管Fran?ois Dedieu對H2 View表示:“我們已經等了四五年,才看到可再生氫的真正定義。我們需要知道提供給電解槽的電力有哪些限制。”
在通過之后,這些法案將被送交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進行兩個月的審查,然后再決定是否接受這些提議。在議會或理事會的要求下,審查期可以延長兩個月,但兩者都不能修改法案。
第一項授權法案原文
第二項授權法案原文
第二項授權法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