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上風電、太陽能、地熱產業(新一代可再生能源)
(1)海上風電
發展目標:到2030年安裝10吉瓦海上風電機組,到2040年達到30-45吉瓦,同時在2030-2035年間將海上風電成本削減至8-9日元/千瓦時。到2040年風電設備零部件的國產化率提升到60%。
重點任務:推進風電產業人才培養,完善產業監管制度;強化國際合作,推進新型浮動式海上風電技術研發,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打造完善的具備全球競爭力的本土產業鏈,減少對外國零部件的進口依賴。
(2)太陽能
發展目標:到203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成本降至14日元/千瓦時。為擴大固定式太陽能發電的普及,2030年家用太陽能電池安裝成本需控制在7萬日元/千瓦時(包含建設工程費)。
重點任務:研究鈣鈦礦等具有潛在應用價值的材料,開發下一代太陽能電池技術;基于太陽能的分布式能源利用優化;擴大太陽能電池在住宅、建筑等領域的市場化應用;通過合理利用荒廢耕地,大力強化農業太陽能發電的引進政策。
(3)地熱
發展目標:到2030年實施調查井的鉆井試驗,并對開發的鉆井技術和外立面材料等構件進行驗證。到2040年驗證包括渦輪等地面設備的整個發電系統。到2050年在世界上率先開展下一代地熱發電技術示范。
重點任務:開展超高溫、高壓環境下的鉆孔套管材料和渦輪等材料抗腐蝕技術研究;提供風險擔保資金,以促進開發地熱資源調查鉆井技術;促進地熱能多元化利用,結合本地資源進行可持續開發。
2、氫能、氨燃料產業
(1)氫能
發展目標:到2030年將氫能年度供應量增加到300萬噸,其中清潔氫(由化石燃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循環或可再生能源等方式生產的氫)供應量力爭超過德國2030年可再生氫供應目標(約42萬噸/年)水平,到2050年氫能供應量達到2000萬噸/年。力爭在發電和交通運輸等領域將氫能成本降低到30日元/立方米,到2050年降至20日元/立方米。
重點任務:發展氫燃料電池動力汽車、船舶和飛機;開展氫燃氣輪機發電技術示范;推進氫還原煉鐵工藝技術開發;研發廢棄塑料制氫技術;研發新型高性能低成本燃料電池技術;開展長距離遠洋氫氣運輸示范,參與制定氫氣輸運技術國際標準;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技術的規模化應用;開發電解制氫的大型電解槽;開展高溫熱解制氫技術研發和示范。
(2)氨燃料
發展目標:混合氨燃料應用方面,2021-2024年期間在火力發電廠中完成20%摻混氨燃料的示范驗證;到2050年在火力發電廠實現使用含有50%氨的混合燃料。氨燃料生產方面,到2030年推進配套設備的制造,構建穩定的氨燃料供應鏈體系;到2050年提高在發電領域的氨混燒率和開發燃燒純氨技術,并應用于船舶和工業領域。到2030年實現氨燃料年產量300萬噸,到2050年達到3000萬噸。重點任務:開展摻混氨燃料/純氨燃料的發電技術實證研究;圍繞摻混氨燃料發電技術,開發東南亞市場,到2030年計劃吸引5000億日元投資;建造氨燃料大型存儲罐和輸運港口;與氨生產國建立良好合作關系,構建穩定的供應鏈,增強氨的供給能力和安全,到2050年實現1億噸的年度供應能力。
3、新一代熱能產業
發展目標:到2030年向所有供熱基礎設施中摻混1%的合成甲烷,結合其他方式實現5%的氣體燃料脫碳;2050年將摻混90%合成甲烷的氣體燃料通入供熱設施,結合其他方式實現供熱氣體燃料的完全脫碳。此外,到2030年用于船舶動力的天然氣燃料逐步用合成甲烷替代;到2050年實現年度合成甲烷2500萬噸,且合成甲烷價格與當前的液化天然氣價格(40-50日元/立方米)相當。
重點任務:推進摻混甲烷等氣體實現氣體燃料脫碳化的海外供應鏈建設;在過渡時期推進向天然氣燃料轉化,在2021年制定包括天然氣在內的各個領域路線圖;致力于構建區域直接氫能供應網絡;利用數字技術實現區域能源綜合控制;提供設備維護等綜合服務和脫碳解決方案;推進氫能直接利用,以及碳捕集與利用等技術的應用;加強大型天然氣運營商、業界團體和行政部門之間的相互合作,推進熱能供應的脫碳發展。